
最近一直在读《Charles Dickens》。查尔斯 狄更斯,初中毕业那年以来我一直很喜欢的作家。他的《双城记》是我的钟爱,书写的一段历史当时带给我的震撼是难以言喻的。这是我读得他的第一本书,读的时间离现在已经很久了,故事的细节也已经模糊不清,可是读它时的感受却还是很清晰。当时太爱这本书了,以至于一章几十页仅仅记录着一家人天台乘凉听风声的情节后,我就愣了很久,恍恍惚惚。且听风吟 。呵呵 笑不出来
的确是好久没有读书了,几年来本是没时间读课外书,发展到后来就变成厌烦。上上周终于决定要读一本书了,就选了这本,想看看我一直喜欢的作家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。书虽然不厚,可我觉得写得挺详细了,从狄更斯的出生到辞世再到留给世人的财富都一一交待。还是中英双语的,看得我好辛苦~
我不否认看到一半的时候,我对狄更斯的不小的失望。我不理解他对亲姐姐的忌妒,也觉得他年老后奋力收集小时候背典当掉的书很怪异,接受不了他不停写书朗诵拚命赚钱的行为。 可越看到后面,这种情绪就越淡了。或许这些事只是小事吧,只是因为出现在一个伟人身上,加上又被毫无征兆地揭露了出来才显得这般突兀。 人无完人,听同学说啊,著名的卢梭还有暴露癖呢。
这本书还剩不到十页就要读完了。现在又开始喜欢上读书了。我又回到从前了。我爱从前,值得怀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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